2020年04月13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疫情导致资金短缺、尾款拖欠,两公司对簿公堂

法官线上调解帮助小微企业渡难关

河北法制报讯 (郑莉 赵增强)重庆一建筑公司与邢台一装饰装潢公司签订了装修施工合同。施工完毕后,建筑公司支付了部分款项后迟迟不支付剩余款项。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邢台县人民法院主办法官了解到,受疫情影响,建筑公司资金困难,于是从保护小微企业经营发展和促进复工复产方面考虑,协调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2019年9月17日,被告重庆某建筑公司将其承包工程中的装修项目分包给原告邢台某装饰装潢公司,双方签订装修施工合同,合同中对付款时间和付款进度作出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施工完毕后与被告进行核算,确定项目造价为70万元,被告支付了45万元,剩余款项25万元以资金紧张为由一直未付。疫情发生后,原告公司出现了资金短缺,复工面临极大困难。无奈之下,2020年3月8日,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一次性给付余款25万元以及违约金数万元。

主办法官在初步了解基本案情后,多次与双方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得知被告目前也因疫情影响,致使大量资金难以回笼,于是主动与原告联系并说明被告当前的现状。通过法官多次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逐渐形成共识。4月2日上午,经诉讼服务平台线上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原告放弃主张违约金并同意被告分期支付合同尾款,被告承诺复工复产后优先安排资金争取尽早支付尾款,随即双方当事人在线上确认调解笔录并签字。

自疫情防控以来,邢台县法院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审判执行,主动延伸审判执行职能,依法为企业复工复产开启绿色通道。截至目前,该院通过网上立案321件,执行结案226件,执行到位金额4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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