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13时58分,玉田县公安局鸦鸿桥治安分局交警中队民警在鸦丰线鸦鸿桥镇何庄子村路口处执勤时,闻到一辆面包车的驾驶人身上有浓重的酒味,遂立即对其进行检测,查明其属酒驾。
经进一步核查,该驾驶人许某没有驾驶证。问其原因,许某称其因两次酒驾被查,驾驶证已被吊销。原来,2018年和2019年,许某曾因酒驾分别被玉田县交警大队和唐山市丰润区交警大队查处。
目前,许某已被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8天的处罚。
霍群丽 王志永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