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14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省法院出台二十条措施助推“三创四建”

(上接第1版)协力做好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商事纠纷多元化解。

方案要求,全力配合做好各方面工作,切实彰显司法责任与担当。做好“提升财产登记便利度”工作,与土地登记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升涉不动产案件审理水平。做好“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工作,推广类型化知识产权案件快审机制,正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着力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问题。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妥善审理涉及社会基本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的案件,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持续深化京津冀司法协同机制,继续完善跨域立案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三地法院案件会商机制,推动构建三地法院一体化执行指挥体系。积极参与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并充分发挥“一乡镇一法庭”作用,全力做好法院工作各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推动诉源治理不断取得新成效。

方案要求,各级法院要把服务保障“三创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在此基础上,省法院将服务保障“三创四建”活动列入京津冀司法协同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范畴,并成立服务保障“三创四建”活动办公室,下设加大中小投资者保护等三个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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