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靖
自从到基层院任职检察长以来,编修一部检察志始终是我的一个夙愿。2015年调任沧州市新华区检察院工作后,我多次就这项工作进行调度和督导。如今,这个愿望得以成真,我十分高兴,更感慨颇多。
古人曾有名言:“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历史上,一些地方官员也认为,“征文考献,守土之责”。这些都充分说明了志书在“存史、资政、育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学习党史、国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这门功课不仅要修,而且必须修好。进入新时代,展现新作为,我们必须守土尽责,把检察事业的发展历史记载好、学习好、传承好,继往开来,再谱新篇。
在编纂检察志的过程中,我有幸接触到新华区检察院大量的珍贵史料,也在心灵上受到很大震动。譬如,新华区检察院在恢复重建之初,只有几名干警,办公室和桌椅全是借用的,打电话也要到别的单位去“借”。其间,又四次搬迁,可谓历尽艰辛。三十余年,弹指而过,从借电话到“智慧检察”;从四处租用办公室到建成三千余平方米的办公楼;从干警们骑自行车外出办案,到拥有公务专用车……干警队伍不断扩大,内设机构逐步健全,工作职能日趋完善,司法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新华检察人谱写了壮丽的创业之歌!我想,今天的年轻干警同志们在了解这些往事后,对他们更加爱岗敬业,拼搏奉献,必将产生极大的精神动力。
令我收获最大的是,新华区检察院走过的光辉历程再一次告诉我们,做好检察工作,最根本的思想旗帜就是始终坚持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始终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最根本的政治保证就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最根本的职责使命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最根本的发展动力就是改革创新;最根本的组织保障就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这些宝贵的经验和精神财富,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不断发展。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愿沧州新华检察,明天更新、更美!
(作者系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