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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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信息化平台扎紧制度篱笆

邢台市检察机关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实现全覆盖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智勇 通讯员 李路全 赵侠)“开发区院重大事项报表已经上报,请查收。”“沙河市院重大事项报表已经上报,请查收。”……3月31日,“邢台市检务督察条线群”陆续收到该市各县区检察院报送信息。3月份,邢台市检察机关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填报信息管理平台共收录上报信息34条。

2019年11月以来,邢台市人民检察院推动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在全市检察机关全覆盖,要求全体检察人员严格落实过问案件登记、留痕制度,坚持“逐案、逐月、逐次”报告,并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研发出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填报信息管理平台,以信息化手段有力促进了这项制度的落地落实。

为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省检察院党组相关部署规定,邢台市检察院将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列为党组工程,院党组多次听取全市专项工作汇报。针对部分基层院存在的学习理解不到位、组织开展不规范、“零填报”等问题,市院分管院领导带领检务督察部人员,深入部分县区院开展调研,分析问题症结,制定针对性措施。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手动填录内容不全面、人工统计数据效率低、人员存在思想顾虑等影响制度落实的现实障碍,邢台市检察院决定发挥智慧检务优势,提升记录报告质量和效率。该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研发出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填报信息管理平台,并将该系统嵌入检察内网,提升了记录报告的便捷性,加强了隐私保护,从而解除了填报人的思想顾虑。

2019年11月,该系统在邢台市检察院机关试运行,完成了对市院内设机构、各县区院的内网嵌入和操作使用培训。同年12月,该市两级院正式运用系统填报信息,实现了数据自动生成,推动了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及时准确、便捷高效、智能规范。

邢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邢伟带头落实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认真主动填报,打消了大家的顾虑。为加强记录报告工作落实,市院检务督察部采取实地察看、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法开展专项督察,通过“条线微信群”监督各基层院落实情况。同时,将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工作业绩考核体系,成为员额检察官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邢台市检察机关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填报信息管理平台运行以来,共收录市县两级院上报信息190条,填报数量连续几个月位居全省检察系统第一,受到了省检察院多次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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