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田春雷)喝酒后驾车导致追尾事故, 张家口市一出租车司机苗某为醉驾付出惨重代价:驾驶证被吊销,10年内不能重新取得,今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此外,其还得赔偿受损车辆损失。
3月28日20时50分许,在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花卉市场公交车站牌处,两辆出租车发生追尾,事故现场正是交警查酒驾卡点。交警上前处理时发现,是冀 GT2✕✕0号牌的出租车追尾前车。
“后车驾驶人苗某非常痛快地承认自己不慎追尾,负全责。但我们交谈时发现苗某一直眼神躲闪,不敢靠近,于是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对他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吹出数值为19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执勤民警介绍。
随后警方将苗某带回队里,采集血样检测并约束至酒醒。后血检报告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3mg/100ml,属于醉驾。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苗某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因其醉酒驾驶的为营运车辆,即使今后苗某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但因有醉驾历史,以后也不能再驾驶营运机动车。
近期,在全省公安交警开展的查酒驾行动中,被查处的酒驾醉驾司机可谓醉态百出。无论是出于何种心态,酒后驾驶害人害己。特别是从事代驾工作的司机和从事营运的出租车司机,更应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无视法律,漠视生命,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这两则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此也提醒大家,喝酒后切记莫碰方向盘,叫代驾也需仔细询问。
——编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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