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16日
第06版:立法执法

唐县卫生监督所对辖区企业进行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有问题限期整改 整改不到位责令停产

图为监督员对某理发店复工后的疫情防控措施进行现场检查。             陈云静 摄

河北法制报讯  (陈云静)随着企业复工复产深入推进,为认真贯彻落实唐县疫情防控办公室关于复工复产有关文件精神,近日,唐县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复工复产的企业、公共场所营业后疫情防控举措进行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复工复产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落实、防疫物资储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消毒剂)、工作场所消毒、企业复工人员排查、职工疾病监控、体温监测登记等落实情况,有效采取疫情防控与职业健康两手抓,确保复工人员身心健康。从现场检查的情况看,复工复产企业在加强疫情防控宣传、防控物资储备、员工体温监测、工作场所消毒、人员防护等方面落实较好,但也存在个别理发店未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未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桶等问题。针对发现问题,监督员出具现场笔录,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业。

截至目前,该监督所共出动监督人员120余人次,车辆35辆次,检查复工企业26家,公共场所61家(其中商场、超市8家,理发店32家,宾馆、酒店21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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