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马冬梅、戴二合: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路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9)冀0105民初3487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建恒、耿红锐: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路支行诉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盛世天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微芒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郭前途、石家庄启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霍会敏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杨小玲: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河北帝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0110执104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履行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2019)冀0110民初457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上海宁泉贸易有限公司、北京慧生活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江西亿旺矿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唐山曹妃甸海博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宁泉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亿旺京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慧生活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江西亿旺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镶黄旗亿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嘉源五孔桥农副产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吴元旺、潘香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作出(2019)冀02民初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唐山曹妃甸海博实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原告唐山曹妃甸海博实业有限公司不服(2019)冀02民初51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上诉请求:撤销(2019)冀02民初51号民事判决,依法支持上诉人本案原审诉讼请求;被上诉人负担本案原审、二审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上海宁泉贸易有限公司、北京慧生活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江西亿旺矿业有限公司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未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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