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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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党组要求全省检察机关

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进一步改善司法环境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刘树奇 孙继增)近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研究贯彻最高检印发的《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省检察院党组对贯彻落实最高检《工作细则》高度重视,丁顺生专此批示,要求全省三级检察院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从严执行“三个规定”,进一步改善司法环境。

会议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把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实政治监督主体责任的实践要求和重要内容,全力解决“零报告、少报告、漏报告”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检的部署要求上来。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强化责任、着力推进上下功夫。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检察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掌握依照“三个规定”应记录报告的各项具体要求。各级检察院党组要全面落实《工作细则》要求,坚持把事关“三个规定”的记录填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各级院检察长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填报、扎实推动;上级院检察长要约谈填报工作落后的下级院检察长;对于“零”报告的做到反复核对,慎重签字;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保密,按审批权限报批查阅,持续教育引导,以多种方式营造如实记录、及时报告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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