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注重实际成效,在督导落实、执纪问责上下功夫。要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加强压力传导,驻院纪检监察组、政治部、检务督察部等部门要发挥合力、落实抽查督察制度,切实把执行“三个规定”结果和个人利益挂钩,要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注重在巡视巡察、基层调研、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司法监督中发现问题,持续抓好通报,严肃执纪问责,开展责任倒查,点名通报执行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对检察人员存在漏报、不报、瞒报行为的,坚决依规依纪处理;对事关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组织开展工作不力、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院党组和领导干部,依规依纪追究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
会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全文学习《工作细则》,并对照《工作细则》作了体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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