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何佳玲)4月13日,东光县人民法院以张坚案为反面典型,召开“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动员大会,就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安排部署。
东光法院要求干警加强理论学习,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庭室部门会议、制作警示教育条幅、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使警示教育触及每位干警的思想和灵魂,进一步端正司法为民宗旨,强化反腐倡廉意识。强化对开展警示教育的组织领导,把此项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化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落实好“一岗双责”,精心组织督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确保警示教育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的具体措施,与当前开展的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与执法办案、审判管理等常态性工作相结合,科学统筹,融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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