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东海
4月11日,宁晋县公安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平安路与339国道交口处设卡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一辆黑色小型轿车行驶缓慢,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当驾车男子摇下车窗后,浓烈的酒精味扑鼻而来。当民警询问其是否饮酒时,该驾驶人称只喝了一点,后反复询问得知,当天其喝了一斤多白酒。
经了解,驾驶人李某系宁晋县人,因琐事心情不好在家喝起闷酒,酒后开车到县城取钱。其明知不应该饮酒后驾车,也知道是违法行为,但是认为交警一般都是晚上才查酒驾,就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上路,不想被查个正着。
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15.3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结果为343.6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且检测结果超过200mg/100ml,属从重处罚情节。
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驾驶人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驾驶员李某被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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