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0日
第04版:民生

楼上漏水楼下遭殃 租户和房主谁该赔偿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乔

房主将房屋租给了租户,结果租户在使用中由于卫生间污水管道堵塞,造成污水外溢直接漏到楼下,导致楼下邻居天花板和部分家具被泡。那么,楼下邻居该找谁来赔偿呢?

王先生住在二楼,刘先生住在三楼,两家是上下邻居。刘先生将三楼的房屋租给了一个租户,每月收取租金。去年春节前,王先生一家旅游回来,一进家门就傻了:卫生间的地面全是污水,甚至溢出泡到了外面的餐桌餐椅,桌腿椅腿都被泡得涨大了。王先生再抬头看,卫生间和厨房的天花板也花成一片。王先生赶紧查找原因,发现污水是从三楼漏下来的。他找到三楼租户,租户赶紧道歉,称是卫生间污水主管道堵塞造成马桶外溢,让王先生家遭了殃。面对王先生的不满和要求赔偿,租户称,污水外溢后,他找了疏通管道的工人来疏通,结果在污水管道里发现了塑料袋和水泥块等建筑垃圾。当时上面的五楼正在装修,他认为是五楼装修的工人往管道里扔进了建筑垃圾,导致他与王先生家均受损。王先生应该找五楼房主要求索赔。

王先生与租户一起找到五楼房主,五楼房主询问正在装修的工人,但装修工人坚称没有往马桶扔过建筑垃圾。五楼房主问租户有什么证据时,租户说他让工人给疏通时,掏出了水泥块等建筑垃圾,但当时并没有留下照片、视频等证据。五楼房主称:“别说你们没有留下证据,就是留下了,又怎么能证明是从我这儿扔下的?”

王先生觉得是三楼租户家里漏水造成他家受损,当然租户得赔偿损失。可他要求租户赔偿时,租户称,他租用的是刘先生的房子,他交了房租,房内设施有问题,造成污水外溢,理应由刘先生来赔偿王先生的损失。

王先生又找到刘先生,刘先生称房间漏水是由于租户使用不当造成的,理应由租户来承担赔偿责任。

王先生来来回回地找刘先生和租户,但二人始终在扯皮。王先生打来电话询问,他家的损失到底该由谁来赔偿?

记者为此咨询了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聪。

刘律师认为,王先生的天花板及部分家具被泡,原因可能有以下三种:第一,因租户自身对卫生间内设施使用、操作不当造成溢水;第二,因租赁房屋使用久远造成污水管道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污水外漏;第三,五楼房主或装修工人随意扔垃圾导致主管道堵塞,最终造成王先生家受损。

刘律师称,《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若是因第一种原因导致王先生财产受损,过错在于租户,此时租户与王先生形成了财产损害的侵权法律关系,理应由租户来赔偿相关损失;若因第二种原因致王先生财产受损,应由房主赔偿相关损失;若因第三种原因致王先生财产受损,王先生要追究五楼业主的责任,必须先准备相关证据,否则可能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刘律师还提出,共用管道属于公共设施,如果房屋内属于公共部分的连接管道出现问题,由物业公司进行维护保养。如果本案中存在物业公司工作不到位或者存在疏忽大意的情形,导致共用管道堵塞得不到及时发现、清理致漏水发生损失,则物业也存在一定的过错,需承担一定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该条可以视为侵权法律关系中对于当事人自行扩大损失负担的法律依据。刘律师说,不管是“希望”还是“放任”的故意造成损失或扩大损失,都不是受法律支持和保护的行为。本案中,租户在发现自家卫生间漏水后理应考虑到会殃及楼下,如果没有及时与楼下王先生或者物业取得联系及时止损,由此造成的扩大损失,自然也应由租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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