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0日
第04版:民生

晚上喝酒至深夜 次日一早就开车上路

邯郸一女子因“隔夜酒”被罚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建华 通讯员 苗文金)邯郸一女子喝酒至深夜,第二天一早开车上路,结果涉嫌酒驾,被邯郸市交巡警支队民警查获,受到罚款、记分的处罚。

4月11日清晨,邯郸市交巡警支队丛台三大队民警在东柳大街与丛台路交叉口附近,对过往车辆进行交通违法行为治理时,拦截到一辆白色私家车,发现驾驶人为一名女子,其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气。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69mg/100ml,女子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赵某对检测结果存有异议,民警将其带至中队再次进行检测。看到测酒仪上的数值时,赵某傻了眼。原来,前一晚她与朋友一起喝酒至深夜,第二天醒来后感觉酒劲已消,认为不妨碍驾车,遂开车上了路,没想到“隔夜酒”惹了祸。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赵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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