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李海)记者4月20日从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执行局对未履行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张家口市宣化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强制实施搜查措施,标志着这起延续长达10年之久的“骨头案”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
2009年12月,张家口市宣化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某小区楼房交付使用后,一直未能给购房人办理不动产证。郭某等28户购房人多次找该公司要求办理不动产证,该公司却以种种借口拖延。无奈之下,郭某等28户购房人向张家口仲裁委申请仲裁。2016年、2018年,张家口仲裁委分别作出仲裁裁决:要求张家口市宣化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给郭某28户申请人办理不动产证,并赔付违约金。郭某等28户购房人分别于2016年4月、2018年4月申请立案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法官多次做被执行人工作,被执行公司分期给付了郭某等28户申请人违约金,但房屋的不动产证迟迟未能办理,一直拖至2020年4月。为解决申请人的诉求,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办案法官多次找到该房地产公司,送达各种法律文书。在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的情况下,张家口市中院执行局对该公司进行罚款处罚,该处罚所涉款项至今未向法院缴纳。
为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法院决定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和不履行义务的原因。4月16日,张家口中院执行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搜查。经搜查,在该公司发现了大量转账单据和现金。当天下午,公司法定代表人主动与办案法官联系,并于4月20日向法院提交了关于解决郭某等28户申请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的解决方案,并承诺2020年底或更早时间为郭某等28户申请人办理完不动产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