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崔福震)日前,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成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达8000余万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4月初,路北分局经侦大队接群众报案称:其于2017年11月在唐山某理财服务公司投资了20万元,协议约定年利润50%,但到期后,该公司非但不支付利润,并且连本金也拒绝退还。
接报案后,该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民警经侦查发现:刘某(男,60岁,唐山市路南区人)自2016年至2019年期间,分别以多家公司的名义,以承诺给予客户高额利润回报为由,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累计8000余万元。民警经过大量摸排走访,掌握了刘某涉嫌犯罪的证据。4月13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刘某依法传唤到案,刘某对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