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2日
第06版:检方播报

平泉市检察院致力检察应用理论研究

监检办案衔接机制课题顺利结项

河北法制报讯 (郭聪 胡守成)“平泉市检察院提交的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成果‘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案衔接机制研究’,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对于相关问题研究较为系统深入,观点正确,材料详实,对检察工作具有一定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质量符合立项要求,准予结项。”日前,经最高检评审,平泉市检察院承担的最高检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成果“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案衔接机制研究”顺利结项。该课题是最高检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平泉市检察院申报后于2019年6月19日被最高检批准立项。

批准立项后,平泉市检察院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柴畅达任组长的课题组,结合平泉检察实际开展研究、强力攻关。在课题攻关中,该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围绕检察机关承担的反腐职能看配合,围绕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和维护人权看制约,结合基层检察院司法办案的实际,从“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的监察历程及检察机关所受影响、国家监督范畴下的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相互关系审视等七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

课题特别从宪法、监察法角度认识,并以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相互配合、互相制约的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为基础,进一步厘清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之间的关系。课题把握住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案衔接的实质是法与法的衔接,直面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案衔接的实践问题,并以问题为导向,从诉前、诉中、诉后的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案衔接的三个阶段着手,提出了完善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案衔接的机制措施与有效路径,为基层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建立健全办案衔接机制打开了理论探索的“一扇窗”。

该研究课题成果现已被国家级核心期刊《比较法研究》及省检察院《检察理论与工作研究》转发,对基层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围绕职务犯罪加强办案衔接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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