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勾洪潮 史明涛)疫情防控期间,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对辖区内在矫人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在社区矫正环节逐项落实,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
该院检察人员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信息化方式,对辖区在矫人员摸底排查监控。同时,制定日报告制度,实时刷新在矫人员动态,确保不发生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现象。
疫情期间,运河区检察院积极参与社区联防联控工作,通过无接触式的信息化手段,将疫情预防信息发送给社区矫正人员,并告知本人疫情期间要服从社区人员管理。鼓励社区矫正人员在确保防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志愿服务,配合所在社区工作人员做好防疫工作,对防疫期间表现突出者,将其工作表现计入考评。据初步统计,全区182名社矫人员中,有19人参与社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3人积极捐助消毒液等物资85件,4人踊跃捐款共计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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