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3日
第08版:全民普法

协议离婚后想复婚 被分割的财产如何处置

王某与前妻协议离婚,按照离婚协议约定,王某将共有的三套住房和一辆车分别给了前妻、儿子和女儿,但是房产证上还是王某的名字。最近,王某想与前妻复婚,他想知道这三套房子自己是否还有支配权?如果复婚的话,财产是自动恢复成夫妻共有财产吗?

赵曦媛律师解答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本案中,王某与妻子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是有效的,虽然房产证上还是王某的名字,但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属于王某的妻子和子女了,王某应该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果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争议,或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的话,应当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应,所以即使复婚了,之前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上规定的财产分隔情况也是生效的。根据法律规定,财产的所有属性是不随婚姻状态的改变而改变的,所以离婚协议上认定为一方财产的,复婚后还应当为个人财产,但如果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

另外,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

(承德市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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