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刘波)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关于在司法审判中确保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指导意见》,强化党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政治引领,以审判实战推动队伍能力提升,以队伍建设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指导意见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对司法审判的绝对领导工作机制,确保广大法官“忠诚、干净、担当”,引导法官增强服务保障大局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自觉克服和防止“片面适用法律、孤立司法、机械司法、僵化司法”等偏差,牢牢把握“被动司法与能动司法相结合”“防、调、判相结合”“立、审、执、破相结合”,找准严格司法与依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延伸司法审判的服务职能,通过办案及时发现研判经济管理和社会治理中存在的矛盾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助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保证司法权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