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王群永)记者从4月21日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一乡一庭”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今年以来,该市两级法院通过“一乡一庭”登记纠纷696件,调解纠纷440件,指导调解纠纷216件,1021个村实现了“无诉讼”。
张家口全市法院在推进“一乡一庭”工作中,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形成化解矛盾的合力。怀安、怀来、阳原等县专题研究“一乡一庭”工作,财政列支专项经费。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一乡一庭”,加强调解工作。张家口中院制定了一系列“一乡一庭”工作制度,抽调专业水平高、调解能力强的人员深入村镇,实现“一乡一庭”与村镇人民调解员的深度融合。阳原县法院采取进农家、进会场、进市场、进农田、进调解现场的“普法五进”,全县105个村实现了“无诉讼”,占农村总数的34.9%。
张家口全市法院强化“一乡一庭”规范化运行,对于归属人民法庭管理并且能够解决的纠纷,法院驻庭人员第一时间组织调解;对于情况复杂无法及时解决的,提请乡镇政法委员召开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参加的集体会商会议,共同研究化解对策。
该市还加强信息技术在“一乡一庭”的应用,全市法院全部实现“一乡一庭”外网联通,积极推广使用云视频远程调解系统,有效解决了当事人无法到达调解现场影响调解成功率的难题。全市法院还建立了“一乡一庭”与村“两委”干部的微信交流工作群,万全区、宣化区、下花园区法院将微信二维码在法庭醒目位置张贴,方便有矛盾纠纷的群众扫码入群,实现了矛盾纠纷“一张网”办理。
张家口两级法院还探索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设“一乡一庭”分流窗口,将诉讼服务中心受理的相关案件分流到相应的“一乡一庭”进行诉前调解,诉前调解不成功的纠纷,及时转入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审理,实现了“一乡一庭”与诉服中心的双向互动。对达成调解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予以司法确认,并跟踪督促履行,实现了矛盾纠纷一揽子有效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