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兰华 通讯员 英延达 郭建博)近日,衡水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郭铁铮主持召开市公安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上,郭铁铮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严格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贯彻执行。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把监督作为分内之事,当好第一责任人,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层层落实到底。驻局纪检监察组要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根据会议精神,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抓落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化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经常性明察暗访、问题通报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纪律规矩落实到位。要坚持长效常治抓落实,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追责问责机制和民警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免责机制,积极构建新时代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要坚持务求实效抓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抓好公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把党风廉政建设成果体现在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创新突破、打造亮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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