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7日
第08版:法院·司法

提升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上接第5版)

推行“不见面”法律服务模式。发挥综合服务优势,大力推行“线上办、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等“不见面”公共法律服务方式,主动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安排专业律师在线解答相关法律问题。优先釆用远程方式办理法律服务事项,鼓励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采取网上立案和提交材料、电子签章、视频对话、远程庭审等方式,办理相关法律事务,最大限度地简化流程、节省时间。

减免防控一线人员法律服务费用。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实体平台开通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控、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所需公证、鉴定等服务需求以及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需求,要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确保服务质量和公平性的前提下,有限受理、快速受理。针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方面的法律服务需求,提供普及化、一体化、精准化服务,努力满足各类法律服务需求。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军人、公安民警、志愿者等群体提出的法律援助、鉴定等法律服务需求,根据实际提供上门服务,减免相关费用。

推动法律途径化解矛盾。抓住企业大规模复工复产前期的法律服务“窗口期”,科学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类法律纠纷走势,做到早预判、早介入,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进行法律论证,提出法律处置方案,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纠纷、消除矛盾。理清矛盾纠纷类别。评估各类矛盾纠纷发生频率、风险等级、潜在危害,研判发展趋势和苗头,及时发出预警提示,增强工作前瞻性,做到防范在先、化解在前。

引导复工复产企业群众增强依法防控意识。充分运用官方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等主流媒体,继续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精心制作一批生动、活泼、接地气的在线宣传产品,引导复工群众增强依法防控意识、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为企业复工复产筑牢基础。

完善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措施。坚持法治导向、问题导向和精准导向,进一步完善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政策、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社会风险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及时化解疫情防控期间积累积压的矛盾纠纷,有力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和企业复工复产,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此外,通知还就研究涉疫法律问题、强化矛盾源头预防、完善纠纷化解机制、灵活法律援助形式等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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