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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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司改精准落地

——对沧州中院审判团队运行的调查

□ 河北法制报记者 曹永学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核心目标。构建审判团队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路径。

然而,囿于认识局限和利益阻碍,不少地方法院审判团队改革仍然面临着难以精准落地的困境,形式上热热闹闹,实质效果却打了折扣。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遵循司法运行规律,针对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案件占比较大的实际情况,强力推行“分、调、裁、审”机制改革,量身打造调解、速裁、民事专业审判等审判团队,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这些团队瞄准审判实践中的关键问题,发挥出明显功效。

专业调解过滤诉讼“虚数”

沧州中院统计分析显示,在上诉案件中,存在着一定量的案件“虚数”。有些民商事案件事实清楚,一审裁判正确,但当事人由于法律认识问题或其他原因,坚持上诉,有的案件二审还没有立案,上诉人又想撤诉。

沧州中院调解团队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对上诉民事案件进行过滤,将过滤出的案件在诉前化解,既减轻当事人诉累,又节省司法资源。

案件过滤和调解由团队的4名法官助理负责,调解进度和质效由一名员额法官监督把关。为了突出专业化调解,沧州中院和市司法局签署工作意见,在市直律师事务所挑选20名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出任调解员,经团队委派进行诉前调解。

专业化调解提高了调解效率。律师出身的团队成员李瑶擅长办理道路交通事故和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她一个月调解这两类案件22件,每起案件都跟踪履行到位,及时办理退案手续。

上诉案件调解相比一审案件难度更大,当事人之间往往对立情绪激烈,需要调解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高度的敬业精神。

法官助理黄亚男接手调解一起劳动争议二审案件,该案标的额不大,但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工资标准、解除劳动关系时间争议很大,双方态度都非常强硬。黄亚男对上诉方用人单位准确释明法律,提供类案判例供其参考;对被上诉方劳动者动之以情,指明和解有利于彻底解决纠纷、尽早取得赔偿,恢复正常工作生活。经过耐心调解,双方终于冷静下来,最终签署和解协议,当场履行完毕。

从去年11月团队成立至今,沧州中院调解团队过滤筛选出二审民事案件395件,成功调解122件,调解案件履行到位率达97.8%。

速裁让审判驶入“快车道”

为了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沧州中院从类案专审出发,探索二审案件速裁程序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保险合同、物业合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二审案件。

速裁团队由3个审判小组构成,每个审判小组由一名法官、两名法官助理、两名书记员组成。速裁团队的最大特点就是“快”,他们与立案庭对接,对分管的案件当天立案,当天确定开庭时间,当天邮寄开庭传票。

速裁团队简化审批程序,调判结合快速结案。在开庭(询问)完毕后,法官助理征得当事人同意,两日内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的,一次开庭结案,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裁判文书。

速裁案件虽然简化了程序,但是不减公平正义。沧州中院制定了二审速裁案件审理流程及转入普通程序规程,不管案件大小,每件案子必须事实说得清,法律依据准。

今年2月4日,李霞法官速裁团队审理了3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充分听取几方诉辩意见、认真合议新证据后,3起案件当庭宣判。考虑到正处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李霞法官和当事人沟通,释法明理,判决给付方直接将赔偿款汇入对方银行卡,3起交通事故案件终审结案,当事人均表示服判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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