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世杰)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有关工作部署,日前,省法院、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依法规范公证人员参与调解、送达、保全、执行等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是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公证助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举措。(下转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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