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丹)4月20日至12月15日,沧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8个月的危险品行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市应急管理局成立5个督导检查组,对每个县(市、区)和重点行业进行全面监督。
专项整治行动中,该市重点检查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三项岗位”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道路交通、消防、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从业人员。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三项岗位”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后,才可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复训。此次持证上岗专项整治活动内容包括“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对“三项岗位”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关档案情况、从业人员持有外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情况、“三项岗位”人员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佩戴使用情况等。
此次专项整治按自查自纠、检查督查、总结巩固三个阶段进行。4月20日至5月2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有关规定要求自查,列出隐患和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四到位”,并接受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监督。5月21日至11月30日为检查督查阶段,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和各成员单位将对辖区内或本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市应急管理局进行执法督查。12月1日至12月15日为总结巩固阶段,总结经验做法,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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