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忠勇)一男子使用他人号牌,驾驶逾期未报废的小轿车上路行驶,并闯卡逃逸。井陉县公安交警大队成功拦截,并对其进行了相应处罚。
4月27日上午10时许,井陉县公安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307国道上安路段巡逻时,接到大队指挥中心指令:一辆逾期未报废的冀F牌照的银白色小轿车在307国道头泉段由东向西行驶,发现该车后给予扣留。接到指令后,三中队民警立即来到岩峰铁路道口进行布控拦截。
不一会儿,民警发现该车驶过来,立即向其发出停车指示。驾驶人打着右转向并减速,但当民警快到车前时,又突然加速向前冲去。民警吴建文急忙坐上警车跟随该车,同时向大队指挥中心汇报事情经过,并指明该车由307国道岩峰路口转向岩威路驶向孙庄方向。在路上,民警连续向该车发出停车受检的命令,并使用破胎器,但都未能阻止该车。此时,大队指挥中心已通知孙庄中队巡逻民警在前方孙庄路段协助进行拦截。
在南防口高速桥下,民警终于将该车拦停,责令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因其拒不配合,便将其送到孙庄派出所。经查,该车驾驶人名叫刘某,不仅使用他人机动车号牌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二类机动车上路行驶,还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且闯卡妨碍民警执行职务。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大队对刘某作出罚款3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刘某闯卡妨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行为,将由孙庄派出所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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