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宋旭峰、河北格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秦丁浩诉你等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依法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宫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管亚辉:
本院审理周燃诉管亚辉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8民终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马利忠:
本院审理王丽萍诉马利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8民终6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叫了个炸鸡快餐店:
本院受理的原告上海台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方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冀01知民初4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方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上海台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21074966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开支共计8000元整,案件受理费180元由你方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杨建尧:
关于石家庄联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北天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建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27日作出(2019)冀01民初708-1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杨建尧名下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299号蓝郡名邸A区6-102,证号为冀(2019)第0001944号、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299号蓝郡名邸A区6-101,证号为530070436号项下的不动产,查封期限三年(2020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5日),上述财产在查封期间内由杨建尧保管。因你住所地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2019)冀01民初708-1号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杜晓华:
本院受理原告李书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崔雷坡、陈伟民:
本院受理原告袁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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