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忠勇)5月2日上午,一名男子醉酒驾驶摩托车上路被查。民警经询问得知,当日早上为了解渴他喝了两瓶啤酒,前一天晚上还喝了不少白酒。不管男子怎么后悔,一切都晚了,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惩罚。
当天上午9时30分许,井陉县公安交警大队天长中队民警在“太行天路”于家村路段清理乱停乱放车辆时,发现由东向西驶来一辆二轮摩托车,左摇右晃地在车流中穿行,且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十分危险,便将其拦停带至安全地点。民警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时,闻到其身上散发着酒味,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97mg/100ml。该驾驶人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驾驶人叫梁某,井陉县于家乡人。民警问梁某是不是早上喝了酒,梁某解释说,前一天家里翻修房子,晚上他和干活的朋友喝了不少白酒解乏。第二天早上起床后感觉太热,他又喝了两瓶啤酒解渴。由于急用一个修理工具,他想着去临村一朋友处拿了就往回走,路程不远,应该没事,没想到被查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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