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12日
第11版:报缝

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赵红梅、张峰、杜俊巧、张士新:

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正定支行诉你四人与张立超、袁从芬、王博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正定支行请求判令被告赵红梅、张峰偿还剩余贷款本金2958743.99元及利息,被告张立超、袁从芬、杜俊巧、张士新、王博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期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正定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上海广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谢四宝、於炜、林友威、孙波、黄海滨:

本院受理原告卢凯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上海秃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谢四宝、於炜、林友威、孙波、黄海滨:

本院受理原告卢凯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上海广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谢四宝、於炜、林友威、孙波、黄海滨:

本院受理原告卢凯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的李雅华与郭倩倩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6月18日上午10时至2020年6月19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被执行人郭倩倩名下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谈固南大街75-5号西美五洲天地小区南区13-1-2802号房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为民:

本院受理原告刘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波:

本院受理原告李新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南宫市人民法院(2019)冀0581民初17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宫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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