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孙旭峰 胡宪政 黄若磊)今年以来,赵县检察院切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聚焦降低“案-件比”精准发力,第一季度数据显示,“案-件比”由去年同期的1.99降至目前的1.22,办案质效大幅提升。
为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该院案管部门在受理案件时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核,对于管辖不明、达不到立案标准、明显缺失关键定罪证据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补正后再移送案卷,力争从源头上把关案件质量,减少审查过程中的退查次数。
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该院坚持做到提前介入,加强与侦查部门的沟通联系,注重侦查取证工作对案件质量的基础性、决定性影响,统一证据标准和取证要求,保证案件质量。同时,充分利用当前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的优势,针对公安机关提捕案件,在做出决定后,制作继续侦查意见书,就侦查中尚需进一步调查取证的内容进行说明,引导公安机关完善证据,提高侦查质效。
退查率高是造成“案-件比”高的主要因素,该院在审查起诉中发现需要补侦的事项,通过电话沟通、面对面交流等快捷途径,及时告知公安机关补证事项,充分利用一个月审查起诉期限调取完善相关证据,减少诉讼“回炉”。对确实需要退查的案件,要求主管副检察长审批,同时突出补充侦查提纲的针对性和说理性,强化跟踪监督,严把退查质量关,严防案件“空退”。
该院积极履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责任,坚持应用尽用。加强对本地既往判决的类案分析,掌握量刑规律,积极开展认罪量刑的协商和沟通,充分听取法官、律师和当事人意见,提高量刑建议的精准度和采纳率,减少审判环节的反复,合理化解矛盾,进一步提高刑事诉讼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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