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珍珍)5月7日,广平县检察院邀请县公安局有关人员联席研究提高案件质效、减少退延、降低“案-件比”的工作措施。经双方充分讨论达成共识,以介入侦查常态化、受理程序前置化、审查补证同步化、证据标准共享化、业务研讨经常化“五化”工作法严控“案-件比”,共同提升经济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介入侦查常态化。互设联络员及时通报、共享经济犯罪案件受案信息。在公安机关设立检察官办公室,适时对案件取证方向、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建议,协助引导公安机关完善证据体系,及时对非法证据、瑕疵证据提出纠正意见。对疑难复杂案件由检察官与公安法制部门实行双介入,共商案情、共同把脉,积极引导侦查取证。
受理程序前置化。公安机关报捕和移送审查起诉前,提前将案件送检察官进行初审,由检察官及时提出审查或补侦意见。
审查补证同步化。审查起诉案件受理后,检察官在第一时间审查案卷材料,掌握整个案件证据情况,梳理出需要补充侦查的证据,列出书面提纲要求侦查机关同步补充取证,做到边审查边补充。
证据标准共享化。检察机关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程序对案件证据提出的新要求,对本地区近年来经济犯罪案件常见罪名的证据标准进行梳理和归整,制作常见罪名证据收集指引,提供给公安机关参照执行。
业务研讨经常化。开展经常性的业务研讨,共同学习经济犯罪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以及典型案例,深入研究新类型犯罪的侦查、取证、定性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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