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世杰)为扎实推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全面落实,巩固和深化调解工作实战化、实效化建设成果,近日,省司法厅下发专门通知,组织开展《三年行动方案》落实情况自查工作。
通知明确,自查工作于2020年5月中旬开始,至7月中旬结束,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提高三个阶段,从职能作用发挥、组织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建设、工作规范化建设和落实保障措施等5个方面、20项具体内容进行自查。
(下转第6版)
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三年行动方案》落实情况自查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世杰)为扎实推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全面落实,巩固和深化调解工作实战化、实效化建设成果,近日,省司法厅下发专门通知,组织开展《三年行动方案》落实情况自查工作。
通知明确,自查工作于2020年5月中旬开始,至7月中旬结束,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提高三个阶段,从职能作用发挥、组织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建设、工作规范化建设和落实保障措施等5个方面、20项具体内容进行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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