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乔)逛商场手机被盗,一女子出于报复心理,多次跑到该商场盗窃女鞋,最终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
王某在省会某小区居住。2019年的一天,王某在商场闲逛时,被人偷了手机。王某非常气愤,就想报复商场出口恶气。2019年7月12日至20日,王某先后5次到某商场一服装店内盗窃6双女鞋。服装店老板发现丢鞋后报警。警方经侦查将王某抓获。经鉴定,6双女鞋价值859.31元。案发后,王某家属已赔偿该服装店损失。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王某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赔偿了失主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今年4月10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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