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珊)怀安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采取多项措施,为进一步推动县域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和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主动提供“上门式”法律服务。为更好地把握企业司法需求,怀安法院以河北怀安南山经济开发区巡回法庭为依托,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实地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宣传等活动。4月14日,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薛保立等来到某汽车生产公司,详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需要法院协调解决的困难,并对企业关注的劳动争议等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解析。
加强诉前调解工作,积极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为缓解复工复产企业诉累,降低企业诉讼成本,怀安法院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律师调解、行业调解等专业调解作用,借助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力量,构建专业调解体系,妥善处理各类涉企纠纷,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坚持能动司法,对县域内企业由于疫情等原因不方便参加诉讼的特殊群体或外地当事人,开展上门立案、邮寄立案服务,为企业提供便利。
搭建绿色诉讼通道,确保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不误”。引导县域企业利用诉讼服务中心平台、“河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等参与诉讼活动,合理安排开庭方式、时间及开庭地点,将疫情风险降到最低。在执行阶段灵活施策,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兼顾被执行企业实际困难,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2019年11月,张家口某建材公司与北京某机电科技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怀安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公司因疫情无法在指定时间履行。3月中旬疫情形势好转后,怀安法院积极行动,协助被告公司办理复工手续,并督促其及时履行调解书规定的义务,维护了涉诉企业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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