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兰华 通讯员 李威)《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于5月1日施行。衡水市司法局统筹安排,全力推进,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范和具体要求,确保学习贯彻落实走在前列,不打折扣。
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充分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重要抓手,作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认真研究修订后的各项新制度和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与《条例》无缝衔接,确保承担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高质量、高标准、高效能。
在学习宣传上下功夫。采取全方位、立体化、多渠道的务实举措,强化学习宣传。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将《条例》列入了局党组会议集体学法计划的必学内容,进一步熟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原则、范围、标准和程序。二是业务人员专门学习。将《条例》纳入了今年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的培训内容,申请安排专门培训经费,适时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和市直部门有关处室业务人员进行一次大规模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整体水平。三是全体人员同步学习。将学习内容在市司法网站、局内网、微信公众号转载刊发,方便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学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在组织实施上下功夫。将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列入本年度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考核内容,确保贯彻落实。按照《条例》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抓紧研究起草《衡水市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规范》,力争尽快出台,让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进一步提高备案工作效率,确保备案的及时性和规范性。申请刻制了“衡水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专用章”,专门用于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在梳理录入上下功夫。全面梳理汇总市政府2019年以来公布施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前已按照市人大要求,完成《衡水市城市计划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11件规范性文件的书面纸质备案工作。并同步将电子文本录入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确保按时限完成“规定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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