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18日
第06版:检察天地

桃城区检察院对“三个规定”进行再学习、再部署

对标对表 确保相关要求落细落实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兰华 通讯员 陈鑫欣 甄雪)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近期,桃城区检察院积极组织各部门对“三个规定”相关要求进行再学习、再部署,将“三个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工作细则要求原原本本传达到每位检察人员,按照要求迅速行动,对标对表、排查漏洞,确保将“三个规定”相关要求落细落实。

做到“三个到位”。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贯彻落实省检察院丁顺生检察长对高检院印发《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批示指示精神,专题学习“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工作细则内容,做到学习领会到位。将该院“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组会议程,专题研究部署、通报落实情况,从严执行“三个规定”,进一步规范检察办案,做到组织领导到位。秉持“没有问题才是最大问题”的理念,要求该院各分管副检察长、各部门负责人提升站位、深化认识,明确落实“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做到统一思想到位。

落实“三个明确”。明确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作用,对于填报工作落后的副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要进行约谈,抓好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明确该院各部门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作为部门周例会重要内容,及时关注“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及时督促落实。明确该院各部门要建立完善“三个规定”上报、汇总和保存机制,确定专人负责部门检察人员“三个规定”汇总和保存工作,做到规范管理、全程留痕。

强化“三个结合”。强化将“三个规定”落实效果与检察人员年终绩效考核相结合,确定将办案人员依法依规办案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方面。强化将“三个规定”落实与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结合,将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全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并在实际工作中加强教育引导和督察评查。强化将“三个规定”落实与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相结合,找准问题、说明原因,做到及时发现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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