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兰华 通讯员 张阳 陈瑞璇)按照副市长、公安局长郭铁铮关于“关注群众期盼,回应群众需求”指示要求,衡水全市公安交管部门紧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点难点问题,广泛宣传造势,严格规范执法,持续加大对电动三轮车违法行为查处整治力度,取得了扎实成效。
工作中,交警支队采取网上调查与网下调研相结合的方式,梳理汇总出“什么样的电动车符合标准”“驾驶电动车需持什么证件”“能否放宽对老年人的标准”“是否到农村田间地头查处电动三轮”等六类问题。之后,针对此类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压事故、保安全、促稳定”专项整治行动中进一步规范执法的通知》,明确要求把工作重点放在国省道、城区事故多发路段电动三轮车治理上,对村域内的农村电动车轻微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做到查处与教育相结合,杜绝机械执法和运动式执法。
4月10日下午,市公安交管部门组织召开了“电动三轮车治理大家谈”网友座谈会。会上,交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与网友进行面对面交流,从政策和法律层面答疑解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交警支队将参会的26名群众聘请为“交通管理警民联络员”,建立了警民联系微信群,进一步畅通警民沟通渠道。此外,积极制作《电动车事故案例宣传片》《致广大电动车驾驶员的一封信》,通过衡水电视台、广播电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进一步营造安全出行的氛围,教育引导群众深刻认清驾驶超标电动车的严重危害性,提醒广大市民不超员行驶,不使用电动三轮车载人拉货,杜绝各类安全隐患。
为有效推动电动三轮车规范行驶,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尽快在市区启动准驾车型为D、F等驾驶资格的驾驶证考试工作,为符合驾驶轻便摩托车、标准电动三轮车的70岁以下驾驶人,按规定办理F型驾驶证,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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