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兰华
通讯员 陈瑞璇 张颖
“湖城一号”严打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衡水警方勠力同心、强力攻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连续破获多起侵财类违法犯罪案件,最大限度维护了群众利益。
“小案”快速办
4月24日,衡水市民赵先生到桃城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报警称,其当日上午在搬家过程中丢失现金6000余元。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侦查。经一系列工作,民警于当日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谷某,并追回全部被盗现金。目前,犯罪嫌疑人谷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月25日晚10时许,高新区分局和平西路派出所接受害人胡某报警称,其手机在自家饭店被盗。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展开调查。经查,案发当晚,王某和朋友一行三人在该饭店就餐,胡某到王某桌前敬酒。其间,王某趁胡某中途去洗手间之际,将胡某放在餐桌上的手机盗走。经工作,民警于次日上午11时许在市区某驾校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经讯问,王某对其顺手牵羊盗窃他人手机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小案”不小看
近日,有群众报警称自家商店被人翻动,现金被盗。接报后,桃城分局河东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展开调查,经过反复侦查,成功锁定嫌疑男子谢某。民警连夜开展调查取证,最终在某商店抓获嫌疑人谢某。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谢某对其多次潜入不同门店实施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4月29日,阜城县码头开发区粮农机械厂负责人报警称,其厂区内多次被盗铁板及电机。阜城县公安局民警迅速开展侦查,经过走访调查、分析线索,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经8小时蹲守,于次日凌晨将嫌疑人吴某抓获。吴某供认,其在被盗企业附近工作,看见该厂区内有铁板,便产生盗窃铁板换钱花的念头。他第一次盗窃后,该厂并未有任何异样情况,吴某以为未被发现,心存侥幸,便再一次行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小案”精心办
4月20日,桃城分局和平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店外的电动三轮车被盗。接报后,民警迅速到现场展开侦查。车主郭先生告诉民警,其19日晚将电动三轮车停在店外,因一时疏忽忘记了拔钥匙,20日早发现电动三轮车已被人骑走。为了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民警放弃休息时间,通过对点滴线索的精心梳理,最终锁定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康某对其盗窃电动三轮车的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还交代了盗窃李先生电动摩托车的事实。经过积极工作,民警追回了李先生的被盗电动摩托车。目前,犯罪嫌疑人康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月29日早9时许,故城县公安局建国派出所接到魏先生报警称,有一开白色货车的妇女在建国镇大蒜市场购买了自己2100元的大蒜,但货款没有支付到账,请求民警帮助。为了帮群众追回损失,民警兵分三路展开排查,经过一天半的努力,在山东省武城县老城派出所的配合下,成功与女司机取得联系。经查询,女司机确认没有支付成功,并当即将钱款进行转账。5月1日,收到大蒜款的魏先生将一面写有“人民警察,破案神速”的锦旗送至故城县公安局建国派出所,对民警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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