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19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邢台桥东检方一羁押必要性 审查案入选全省精品案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智勇 通讯员 郑娜)近日,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葛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荣获2019年度全省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葛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准逮捕依法羁押于看守所后,邢台桥东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依申请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主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该案系过失犯罪,案发后葛某自动投案,其家属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葛某可能被判处缓刑,无继续羁押的必要。因此,桥东检察院向办案部门书面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办案部门及时予以采纳,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葛某被取保候审后,桥东检察院又对其做了回访调查,告知其应该遵守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保证刑事诉讼。葛某表示一定吸取教训,遵守法律法规,争取从宽处理。经开庭审理,葛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该案的成功办理,使罪行轻微的在押人员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重获自由,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化解双方矛盾,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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