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以来,沧州市公安交警支队结合中心城区道路实际情况,加大规范停车秩序的管控力度,对车辆随意在道路上乱停乱放、占用盲道、占用消防通道及车辆在停车泊位上不规范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同时,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倡导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拒绝违停行为,积极按照“停车要入位、入位讲规矩”的标准文明规范停车,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共同创建文明城市。图为执勤交警对在停车泊位上不规范停放及未悬挂机动车牌照的车辆依法实施拖离。 孙明山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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