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建华 通讯员 杜文宇)邯郸市一名男子头天晚上喝酒后,于第二天晚上驾车,结果仍被民警查出为酒驾,并受到相应处罚。
5月5日晚,民警在邯郸市人民路和东柳大街对一辆银色轿车进行例行检查,在要求驾驶人出示行驶证、驾驶证时,驾驶人神色慌张,找了半天后称自己并未携带驾驶证。
让民警没想到的是,车上下来的驾驶人竟然穿着拖鞋。民警对驾驶人进行教育时,突然闻到其身上散发的酒味,遂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属酒后驾车。
经询问,驾驶人高某称,他是头一天晚上喝的酒,当天晚上酒醒后以为开车出门就不算酒驾了,没想到“隔夜酒”有这么大的危害。
最终,民警对高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同时,对高某未携带驾驶证作出驾驶证记1分、罚款5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隔夜酒”就是酒后隔了一夜,但酒驾醉驾的标准不在“隔夜”,而是以人体血液中酒精含量专业测试结果来确定驾驶人是否为酒驾醉驾。不论距饮酒时间多久,如果体内酒精尚未排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规定标准,驾驶机动车仍构成酒驾或醉驾,驾驶人依然要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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