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鲍娜军 通讯员 路濛)5月13日,新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名二次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男子。
当日中午,新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特勤中队在该市路家庄村村口设置检查点,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执勤人员在对一辆轻型普通货车的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其神色慌张,身上散发出一股酒气,遂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该驾驶人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执勤人员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经查,该车行驶证为营运性质,驾驶人张某曾于2011年因酒驾被定州交警处罚过,此次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系二次违法行为。
交警依法对张某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了其机动车驾驶证。面对警方的处罚,驾驶人张某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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