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20日
第06版:检方播报

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介入调查

监督纠正一起社矫人员脱管案

河北法制报讯 (张良 李秀丽)近日,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针对一起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案件,提出检察意见,并制发纠违通知书。

今年初,长安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社区矫正人员孟某存在多次脱管问题,要求对孟某撤销缓刑,予以收监。对此,该院第三检察部立即派出办案检察官介入,与区司法局和相关部门共同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核查。在案情分析会上,主办检察官查阅了区司法局出具的《被监管人孟某是否脱离监管调查报告》,就有关疑点进行了比照核实。

经调查,社区矫正人员孟某存在多次外出且未事先请假、定位手机未随身携带、手机未开机等违法行为。通过查看孟某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发现相关执法行为存在瑕疵,监管责任落实不严格问题。

该院就孟某的行为提出检察意见,认为被监管人孟某虽尚未达到收监标准,但存在违反社区矫正管理法律法规,区司法局应向举报人说明情况,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此外,对被监管人孟某申请变更居住地的理由,依法进行了审查,并对变更居住地程序正当性提出意见。区司法局采纳检察机关的建议,对孟某给予警告一次,并出具书面决定。

为及时跟进监督,长安区检察院制发了纠违通知书,要求区司法局和相关司法工作人员总结监管经验,从源头上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监管工作,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区司法局相关领导表示,将积极研究改进措施,加强对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力度,切实规范和提升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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