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季春晖)为倡导交通文明,提升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沧州市公安交警支队日前作出决定,即日起在沧州市中心城区,市民路见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可将其摄录下来,通过“智慧沧州”微信小程序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举报者能获得10元的奖励。
据了解,市民可举报的不文明交通现象包括:机动车在交管部门施划的停车泊位以外的地点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停放,或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停车压线、未按车位箭头指示方向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向道路上抛撒物品;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或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涉及区域为市区西三环以东、海河路以北、经八路以西、渤海路以南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证据采集时间限定在夏季7时至19时、冬季7时至17时30分。举报人需使用“智慧沧州”微信小程序,通过“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随手拍”链接,按照程序设定采集、提交不文明交通行为证据并填写相关文字信息。
此外,同一举报人每月计入奖励的次数上限为10次。每条审核并确认的举报信息奖励举报人10元,同一起违法行为多人举报的,按举报时间先后,只奖励第一顺序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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