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21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出租车司机二次酒驾被查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刘波)日前,秦皇岛市公安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开展酒驾、醉驾夜查集中整治行动时,查获了一名酒后驾驶出租车的司机,更令人惊讶的是,这名司机已经不是第一次酒驾被民警查获了。

5月12日21时17分许,该大队民警在辖区长江道与天山南路交叉口检查一辆车牌号为“冀CR50××”的出租车时,发现司机脸颊发红,并且有淡淡的酒精气味。民警遂立即对该司机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经进一步查询,发现该司机曹某在2014年就因饮酒驾驶被交警依法查处过,当时他开的是私家车,这次曹某竟然酒后驾驶营运出租车。

民警根据相关条款规定,对曹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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