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陈兆扬)今年4月初,沧州市公安局与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等八部门在全市各县(市、区)主城区组织开展城市养犬管理专项治理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违法养犬案件212起,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工作中,沧州市各县(市、区)公安机关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通告、张贴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积极宣传依法文明养犬。同时,对群众投诉较为突出的地区和涉犬警情高发的重点区域,以及问题突出的小区、集贸市场、广场等地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重点整治携犬出户不束犬链,携带导盲犬以外的犬只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交通工具,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违法养犬行为,并给予严厉打击。
截至目前,沧州市公安机关共摸排登记各类犬只32868只,张贴、散发养犬宣传材料81120份,清查整治犬只经营单位280家;查处办理遛犬不束犬链、犬只扰民等各类违法养犬案件212起,督促养犬人办理免疫证5527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