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刘占坤 安琪)5月14日,沽源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4起依法适用速裁程序的故意伤害案,在沽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最终,沽源法院全部采纳了县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并当庭作出宣判,4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不上诉。
在办案过程中,沽源县检察院组织办案人员认真审查案件证据材料,认为这4起案件属于轻微刑事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认罪认罚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结合目前疫情发展情况,沽源县检察院经与法院沟通后,决定启动快速办案机制,实行集中审查、集中告知、集中讯问、集中起诉、集中开庭。办案检察官对4名被告人耐心释法说理,依法告知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的法律规定后,4名被告人在辩护人、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沽源法院采纳检察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建议,集中开庭审理4起故意伤害案,最终采纳了对4名被告人的量刑建议,简化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提高了刑事司法办案质量与效率。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