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孙继增 通讯员 马军胜 郑雅静)近日,沧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这是该院举办的首例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5名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律师代表作为听证员,并由驻院纪检组派出纪检监察人员对听证会进行全程监督。
此次听证会涉及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历经7年三级法院数次审理,案涉标的高达600万元,案情复杂,双方矛盾突出。听证会举行前,检察官做了大量调查核实工作,通过查阅案卷、调查走访、询问相关人员、调取书面材料等形式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
听证会开始后,检察官核实了申请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并告知了可申请回避等权利义务内容。在信息核对无误基础上,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案情,申请人一方陈述了申请监督请求、事实和理由,其他当事人发表意见,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陈述。听证会后,听证员对案件进行了评议,就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并对检察机关以听证会形式公开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的办理过程给予充分肯定。纪检监察人员表示,此次听证会过程合法有效,真正实现了“阳光检察”。
据了解,本次听证会是沧州市检察院贯彻最高检关于全面推行案件公开审查要求的一次新尝试、新实践,推动了矛盾的实质性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切实提高了民事检察的公信力和社会知晓度,对促进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具有积极意义。
在听证会结束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沧州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创新方式,推进沧州民事检察公开听证工作的常态化开展,保证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公平正义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