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郭成(身份证号:130703196809010937):
本院执行的张家口市高新区汇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郭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告知书、报告财产令、廉政监督卡和司法公开告知书、(2019)冀0791执65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内容为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郭成名下位于张家口市桥东区东安大街70号2层202、203、204室房屋)和张家口普业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张普房估〔2020〕字第000172号估价报告书(对上述房屋价值评估结论为1061680元人民币)。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果对评估报告有异议,需在收到评估报告五日内提出异议。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洪泽:
本院受理原告薛风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726民初1183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蔚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田义、王成花:
本院受理王军与田义、王成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天上午9时(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蔚县人民法院代王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蔚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耿永立、李天帅:
本院受理段全与耿永立、李天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天上午9时(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蔚县人民法院代王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蔚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安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服被告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工商行政登记一案[案号:(2019)冀0802行初122号],已审理终结。本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法通知你公司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因你公司登记的营业场所不实,用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9)冀0802行初122号行政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为,判决撤销被告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原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4月办理的安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设立登记。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负担。限你公司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审判庭领取行政判决书,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杨森: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轮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9)冀0105民初7221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华辰淀粉糖生产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郝华伟与你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桥西人民法庭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高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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